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全院师生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精神,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现将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09月30日至10月07日放假调休8天,09月28日(星期六)、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行课、上班。
二、行课调整:
1. 09月28日(星期六)上09月30日(星期一)的课;
2. 09月29日(星期日)上10月04日(星期五)的课;
3. 10月11日(星期五)上10月07日(星期一)的课;
4. 10月12日(星期六)上10月11日(星期五)的课。
三、教学楼、自修室设置及开放时间:
1. 国庆节期间,各教学楼将在9月29日16:00关闭,10月7日14:00开放;
2. 自修室设置地点:第二教学楼A101、A102 、A104(阶梯教室三 、四 、六);
3. 自修室开放时间:09月29日13:00-21:30, 09月30日-10月06日08:00-21:30,10月07日08:00-16:00。A103(阶梯教室五)从10月2日开始开放自修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。
(一)各教研室、带班辅导员和班导师要切实加强对离校师生的安全教育,做好学生离返校情况登记。放假前,请检查关闭办公室、教室的电器,门窗封闭上锁,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之后方可离校。
(二)注意保护人身安全,妥善保管贵重财产。离开学校时,请将现金、手机、手提电脑、首饰等贵重物品带离寝室,并妥善保管;务必检查并锁好寝室门窗,关闭室内电源、水源;请各位师生要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,珍惜生命,切勿在河道、湖泊游泳和玩耍,以免发生意外;外出旅行要注意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,遇到意外应妥善处理,并及时与学校、家人联系;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防盗、防抢,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,必要时结伴同行,避免前往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,提高自我与财产安全防范意识。
(三)确保假期交通安全。各位师生离校及返校途中以及假日期间外出游玩时,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注意交通安全。应搭乘有交通运输资质的交通工具,严禁搭乘无牌照、无营运资质、黑车等不正规车辆,避免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伤害;通过电话购票、网上铁路购票系统、火车票代售点等正规途径购票乘车,不要在私人手中购票,以免上当受骗;往返学校途中,请与家人、亲友保持联系,确保安全,尽量结伴而行,必要时将车(船)拍张相片与到家时间以短信方式告知家人或朋友,以保证自身安全。
(四)谨慎交友。不要轻信朋友、同学的邀请,外出活动注意出行安全,并及时告知家人,公共场合与陌生人保持距离,不要将自己或家庭的详细情况向陌生人透露;不要随陌生人外出,遇到求助者,通过公安机关给予有效帮助,帮助他人的同时,应确保自身安全。
(五)个人信息保存好,电讯诈骗要预防。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诈骗的事件屡有发生,师生们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、短信,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,更不要向陌生账户汇款,如果有疑问的话,及时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询问。
(六)请选择到正规单位参与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工作,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,提高对传销组织的警惕性,拒绝非法传销组织的种种诱因,克服急功近利、一夜暴富的不正确观念,警惕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,防止误入传销组织。
附:相关紧急联系电话
报警电话:110 急救电话:120 火警电话:119
学校值班室:87213757
后勤保卫处:87132110 87213911
后勤服务中心值班电话:87213881
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