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团委关于开展2012年学雷锋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系团总支:
自学院发起“与雷锋同行”主题学雷锋活动开展以来,广大同学积极参与,涌现了众多感人事迹。为表彰先进,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,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,院团委决定对在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,具体评选条件和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学雷锋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
(1)认真贯彻学雷锋通知精神,围绕学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,组织成员开展与实际结合的活动;
(2)集体成员能够积极参与到学雷锋活动中,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,牢固树立了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,思想觉悟高,班风良好;
(3)开展活动具有创新性和代表性,在校内或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。
(二)学雷锋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(1)立足学生本职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热爱班级,积极参与班级事务,团结同学,友爱互助;
(2)助人为乐,无私奉献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,注重实效,事迹突出;
(3)能够长期坚持不懈的学雷锋做好事,在同学中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产生良好影响。
二、评选表彰名额
(一)学雷锋先进团支部:各系团总支推荐3个
(二)学雷锋先进个人:各系团总支推荐5个
请各系团总支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认真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集体和个人,于4月9日前按照名额分配将推荐材料(先进事迹及图片等)报至院团委办公室(三教A103)宫逸凡老师处。
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
二○一二年三月五日